——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九次党代会系列评论之三
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,云南任重道远。省委书记秦光荣在省委常委(扩大)会议上指出:“必须始终坚持以改善民生为一切工作的根本点和落脚点,千方百计增进人民幸福感,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和发展机会。” 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,让人民群众满意,给人民群众最大的实惠,这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,也是时代赋予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刚刚过去的“十一五”,我省以空前的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,省级每年新增财政的70%以上都安排用于民生项目,5年累计达5126亿元,比“十五”期间增加3207亿元。已经开局的“十二五”,我省继续加大民生投入,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支出中,教育支出增长32.7%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26%、医疗卫生支出增长83.8%、住房保障支出增长79.3%,均远超同期生产总值增幅。
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、各族群众生活更加美好,正是云南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的根本目的。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,群众幸福感才能不断增进,人民幸福指数才能不断提高。
努力让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起来,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,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,尽快缩小城乡差距,把逐步解决“上不起学”、“看不起病”、“住不起房”等广大人民反映突出的问题作为重点,推进教改、医改、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等工作,实现“阳光普照、润泽众生”;努力让城乡居民“钱袋子”鼓起来,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增长,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,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,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含金量,健全社会保障制度;努力让边疆地区的群众尽快富起来,实施好第三轮“兴边富民工程”,着力推进基础设施、扶贫开发、产业培育等“十大工程”建设,构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补助等“十项保障”体系;努力让贫困群众的生活尽快好起来,围绕巩固提升现有扶贫成果、全面推进贫困人口脱贫、对深度贫困人口进行重点扶贫攻坚3个层次做好扶贫工作。这些努力的目标,就是我们建设幸福云南的重点和方向。
幸福指数,最直接地体现在百姓丰衣足食、安居乐业上。云南山清水秀,美丽多姿,是外地人羡慕、向往的地方。但我们要让云南更美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,必须加快发展。通过推进跨越发展,通过抓好一项项、一件件攸关民生的工作,切实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基层、落实到家庭、落实到每一个边疆群众,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。
围绕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、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新要求,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,始终坚持以发展促团结、以发展促稳定、以发展促和谐,就能开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,让云南各族人民的幸福指数节节攀升,让人民群众不断增进的幸福感真真切切挂在脸上。